为体现城市文化内涵,营造城市美好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巩义市对伊洛河城区段进行了综合治理,将伊洛河防洪功能与城市郊野公园有机结合,建设了具有生态、亲水、自然的洛河沿岸景观环境,治理长度6.5km。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现就工程节点中有关小型雕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富有创新理念和丰富雕塑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或雕塑设计师前来参与。
一、项目说明
(一)设计雕塑的地点与范围
本次招标的雕塑共有4组。
A组为紫荆三台特色背景墙雕塑,取材当地“孝义三兄弟”的典故,通过对这一典故的重构,宣传巩义的文化内涵;
B组为儿童乐园趣味雕塑,1组共6个,题材不限,体现儿童健康活泼的情趣;
C组为健身广场三风铃雕塑,设五根高低不一钢管,上面焊挂七个铸铜大风铃和几十个小铜铃,意喻五线谱和七个基本音阶,以期通过视觉和听觉效果,使人们感受到大自然的声音。
D组为风车雕塑,通过风车的转动,给人们以动感的享受,能够时刻感受到大自然的呼唤,也可以吸引人们来此健身,和游玩。
各雕塑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附图。
(二)设计的总体要求
1、整体设计方案要体现雕塑、建筑与环境和谐共生的理念。造型、体量、高度、尺寸等强调与环境空间的协调、配套;色调、色彩等与现有工程主体色调、色彩相和谐,和建筑整体风格相融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雕塑作品应新颖独特、简洁凝炼、主题鲜明,精致和谐,便于制作,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冲击力;
3、雕塑提倡创新设计,可采用各种雕塑语言,创意手法、形式不限,材质要与雕塑立意相符;
(三)概念设计作品要求
(1)雕塑正面、侧面、平面图案及书面设计说明(含尺寸等);
(2)雕塑效果图,包括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状况,须用KT写真板(100*80CM)展示,并提供电子版;
(3)材质(含配套部分材质)、工艺说明;
(4)工程造价预算及工期。
二、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具有雕塑规划设计及制作经验,并在国内外具有较好影响;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设计公告,并满足相应要求;
3、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察,熟悉周边环境,以便使设计符合总体协调的要求;
4、投标人可投一组或多组雕塑,一组雕塑可投多个方案。
三、报名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社会信誉良好的专业塑雕企业,企业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及法人代表对本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身份证、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个人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主要设计人的概况、简历,学历证书、专业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
2、企业三年内承建过类似雕塑工程项目的原始合同及复印件,并提供所投组别的类似重要代表作品介绍,包括实物效果图、所在地址、设计说明等。
3、企业拥有自己的雕塑专业加工厂,有良好的业绩。
四、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作品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为原作者所有。凡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招标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招标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参与方法:
报名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11日截止。
报名地点:伊洛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李明哲 马朋飞
联系电话:0371-64369096 13700860397
五、方案确定及设计费:
本次招标采用市民评议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最终实施方案由招标方综合评审意见和商务谈判情况确定。选定方案,每组付方案费人民币贰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