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发区局综合业务办公楼桩基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发区局综合业务办公楼
2、招标内容:桩基础(CFG桩)工程施工;
3、项目地点:文峰大道与兴国路交叉口东南角;
4、项目工程量:桩长13米,超浇桩头0.8米;桩径400MM。(详见主楼桩平面布置图和CFG桩试桩平面图)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标准。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三、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备地基与基础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报名时间:2008年8月29日-2008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安阳市灯塔路1号(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项目部)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006年元月以来类似工程企业业绩汇总表(注明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工程高度、质量情况等主要参数)及合同复印件;2006年元月以来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简介、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项目经理2006年元月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注明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工程高度、质量情况等主要参数)及合同复印件;2006年元月以来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拟组建项目部人员一览表,主要人员资质书复印件。
七、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项目部;
九、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以及项目特性确定投标单位;
十、联 系 人:陈 晶 0372--8793069
传 真:0372—2913789
招 标 人:安阳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8月 28 日 |
|